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基 本 信 息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考生号)
考生电话
常住省市 居民身份证号码 考前14天体温监测记录(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6日)
日期 2022年12月24日 2022年12月25日 2022年12月26日 2022年12月27日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12月29日 2022年12月30日 体温 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 2023年1月2日 2023年1月3日 2023年1月4日 2023年1月5日 2023年1月6日 体温 承 诺 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在考试当天不属于集中隔离期、居家隔离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体温无异常,个人健康情况无异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考生本人签名: 备注:考生考试时需提交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