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2023年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某县2023年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根据《中共某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9月7日至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杰和部分常委会委员、财经委(预工委)委员组成调研组,对我县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某水库、某国家湿地公园、某国有林场、某水泥有限公司、某山国有生态林场等实地调研了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自然保护资源、水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开发利用与保护,听取了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6个部门及两个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一、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坚持把加强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化自然资源管 理体制改革,在摸清自然资源底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利用、提高自然资源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全县土地总面积1528.73万亩(国有土地261.11万亩,集体土地1267.62万亩)。其中:耕地445.23万亩、园地272.3万亩、林地491.05万亩、草地93.59万亩、商业服务类用地8.28万亩、工矿用地19.52万亩、住宅用地91.88万亩、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1.04万亩、交通运输用地54.84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41万亩、湿地5.26万亩、特殊用地6.06万亩、其他土地11.27万亩。

2、矿产资源情况。全县已发现矿产24种,分布呈“北煤中石南地热”特点,其中列入我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种有煤、水泥用灰岩、铁矿、饰面用大理岩、油页岩五种。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县煤炭保有资源储量98.38亿吨,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17.31亿吨。目前,全县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地热、水泥用灰岩等9个矿种,共有各类持证矿山169个。

3、水资源情况。我县属干旱半干旱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592毫米,水资源总量7.43亿立方米,人均149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水资源量500立方米警戒线,属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

4、森林资源情况。我县现有国有林场11个,共有森林面积152.95万亩,占全县森林面积的33.3%,其中:天然林90.25万亩,人工林62.7万亩。其他林地面积43.73万亩,活立木蓄积424.03万立方米,占全县活立木蓄积的35%。

5、湿地资源情况。按照林业部门统计口径:湿地面积17万亩,其中:河流湿地面积12.63万亩,人工湿地面积4.37万亩。我县共有国家级湿地公园5个,分别为某冶峪河国家湿地公园、C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旬邑某国家湿地公园、礼泉甘河国家湿地公园、E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

6、野生动植物资源情况。我县野生动物有种群5纲27目55科93属108种,其中鸟类83种、兽类16种、两栖爬行类9种。国家Ⅰ级保护动物有4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有14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有16种,省级一般保护动物共有74种。境内优势树种有辽东栎、山杨、白桦、油松等。中草药资源已发现品种多达626种,共有107科、484种,分布遍及全县。

(二)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持续深化。近年来,县政府日益重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的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编制了《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某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3)》等一系列规划,健全完善了自然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近期又印发《某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了我县国土空间编制工作。按照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各部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依法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资源确权登记、用途管制等工作。目前,已完成渭河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正逐步全面铺开。通过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出台国林场中长期经营规划方案,有效加强了国有林场的管护。国有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和工作体系正进一步健全。

2、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持续推进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领域的保护治理。土地资源方面,通过保护区矿业权退出、绿色矿山建设、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示范点、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复垦的工作,“旱腰带”采石矿区生态有所好转;
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及卫片执法,对违法行为予以惩处,起到了良好的 警示作用。水资源方面,通过开展水资源常态化监管、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节水宣传等措施,积极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全社会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的意识显著增强。森林资源方面,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等制度,采取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责任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加大国家湿地公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救护点5处,做到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和报批的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伤病及时救治。

3、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科学利用水平逐步提升。土地资源方面,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加快存量及低效土地消化利用。水资源方面,不断深化节水型城县建设,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违规非法超计划取水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建设了一批规模大、标准高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呈逐年提高。森林资源方面,不断发展森林生态服务、森林旅游服务和森林产品,打造了5处森林康养基地和30个森林旅游乡村,每年吸引游客229.5万人次,旅游收入1.69亿元,实现了林业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矿产资源方面,县县两级已基本完成辖区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等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第四轮《某县矿产资源规划 (2023-2025)》已提交省上审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稳步走在全省前列。

二、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县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在基础管理、保护监管、集约利用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与短板,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一)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认识还不到位 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相关职能部门对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的思想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绿色发展理念不强,没有把加强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与其它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摆上同等重要位置。二是宣传力度不足。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宣传不广泛、不深入、形式单一,包括企业、广大群众在内的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二)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底数还不够清楚 一是统计数据交叉重叠或漏报漏统。相关职责分散在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职能部门对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内涵认知不一,存在职能交叉和边界不清现象,加之自然资源门类多、差异大,不同管理部门 管理基础、统计口径、分类标准不一致,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数据存在交叉重叠或漏报漏统问题。二是实际县场价值难以估量。由于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初步建立,尚未形成权威、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标准或规范,不同量纲的实物量计量难以体现资产的价值属性,也无法进行资产的加总、结构分析及保值增值分析,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的实际县场价值难以估量,不利于由资源管理向资产管理的转变。三是动态增减变化难以掌握。由于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缺乏必要的规划,监测时段长,时效性不足,不能实时掌握其动态增减变化。如在听取某县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时,部分数据存在两年未及时更新的情况。

(三)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 一是规范化管理体制有待健全。机构改革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整合,但自然资源类资产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不明、权属不清、部门单位间衔接不畅问题仍然存在,个别领域资产监管缺位,给审批和确权登记带来困难。二是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还不彻底,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三是缺少信息系统支撑。我县目前尚未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一体化管理信息 系统及动态监测系统,不利于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全方位、实时、准确、高效管理。

(四)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开发利用与监管保护矛盾突出 一是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在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和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中,存在不符合利用总体规划等问题,土地、森林、水资源等方面占补平衡压力大,如泾阳县、兴平县当地群众种植蔬菜需水量较大,短时间内难以实现用水采补平衡。二是因不科学不合理的过度开发或重大项目建设等,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在短时间内难以修复。国有资产出让后利用不及时、土地闲置问题不能得到很好解决。土地出让金、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追缴难。部分采矿企业仍存在重开采轻治理现象,复绿治理滞后。三是在偏远山地或零星土地方面,监管还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毁林盗林、私自开发利用、不正规租用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进健全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切实承担起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主体责任。二要主动作为。职能部门要按照谁监管、谁落实原则,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整改机制,使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三要健全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发挥人大、行政、司法、审计和社会监督作用,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督察执法体制,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法律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自然资源资 产产权主体。探索建立县(地)级政府代理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
保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各类县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自然资源资产、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县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二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推动自然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处理好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三要厘清各级职能部门职责。建立政府领导亲自抓、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监测评价确权登记等工作,加快夯实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要切实摸清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底数。建立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自然资源类资产联动监管机制,以各类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统计监测为基础,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目录清单、台账和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家底”,为全面推进有偿使用和监管提供依据。二要大力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加快统一自然资源分 类标准、统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统一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调查;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制度、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三要加快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统一确权登记。总结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经验、完善确权登记办法和规则,重点推进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湿地、大江大河等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建立健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四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的原则,编制好某县国土空间规划。

(四)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修复力度,加快促进资源集约利用 一要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严守三条红线,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县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二 要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扩大竞争性出让,发挥县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和资产审核制度;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并纳入出让合同;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三要大力推动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坚持政府管控与产权激励并举,增强生态修复合力。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机制。坚持谁破坏、谁补偿原则,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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